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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2021年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优秀案例”征集与评介活动的通知

日期:2021-01-19 16:37:40    打印

关于开展“2021年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优秀案例”征集与评介活动的通知

 物联网字 [2021]3号

各有关企业、物流研究咨询机构:

2020年12月,国家发改委出台《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》,指出打造数字供应链,支撑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新业态新模式培育,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已成为国家战略。此外,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8月出台的《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》也明确要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(5G)协同应用,持续推动自动化分拣设施、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设,支持自动驾驶、智慧公路、智能航运等新技术研发落地应用。可见,新技术的发展将给物流行业带来新一轮的变革与突破。在此背景下,我会继续开展“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优秀案例”征集活动,探究行业发展规律,记录数字经济时代我国物流与供应链的发展与变革,为广大物流与供应链从业者提供启迪与参考。

2021年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案例征集围绕“新技术与数字供应链”主题展开,并侧重在“数字供应链”、“智能装备”、“网络货运平台”、“智能仓配”及“供应链金融”、“物流大数据”、“智能网联车”在物流行业落地应用的优秀案例,以此推介试点示范企业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一、宗旨

通过信息化优秀案例的评选活动,以推动智慧供应链及行业创新发展为目的,挖掘创新运用成果。通过征集组建“创新成果培育”的新形式,重点打造智慧物流产业化应用创新示范,并共同推动优秀项目的行业推广应用、成果转化、培育支持。案例征集将围绕如何利用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管理为核心,促进物流及供应链领域创新融合发展,实现产业服务的创新应用,推动物流强国建设。

二、优秀案例的征集类别

本次案例征集将重点分成以下10类,每类案例将视申报情况评出若干个优秀案例,分类情况如下:

1.物流企业信息化应用案例

2.制造及商贸型企业供应链创新应用案例

3.大宗商品流通平台应用案例

4.网络货运平台应用案例

5.物流服务平台应用案例

6.物流大数据、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案例

7.供应链金融创新应用案例

8.数字化仓储和智慧城配应用案例

9.智能网联车创新应用案例

10.智能物流技术与装备创新应用案例

三、优秀案例的评选方式

优秀案例的评审将采取企业自主申报、工作组初审与专家最终评审的方式进行。

四、优秀案例的推广方式

通过中物联官网平台、案例集刊物、行业交流等方式大力开展优秀案例的推广活动:

1.在评选前期,对按要求报送的企业案例均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官方网站(中国物流与采购网)行业案例专题进行发布和宣传。

2.在“2021(第十三届)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大会”(以下简称信息化大会)上公布“2021年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优秀案例”评选结果并颁奖,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、《中国物流与采购》杂志、《现代物流报》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官方微博、微信等媒体上登载评选结果。

3.获评的优秀案例将收录在《2021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优秀案例集》中,信息化大会期间案例集将向参会代表(政府、企业、研究机构)免费发放,信息化大会结束后通过多方正规渠道进行上市销售。

4.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开设物流信息化案例专题,并重点宣传优秀案例。

5.获评的优秀案例,将选择刊登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《会员通讯》典型案例栏目中。

6.在获评的优秀案例中,选择开发、应用和管理创新成果突出的案例,将有机会在信息化大会上进行宣传演讲,并推荐参加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学技术奖、宝供物流奖的评选。

五、优秀案例的评选标准

1.以解决企业(行业)的实际问题为主,效益为先。提出企业(行业)在应用信息化(平台)之前存在的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的问题。

2.解决方案是否完整,有无说服力。如果是解决企业问题,重点是企业在进行自身流程改造、业务整合和供应链管理中,如何运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。如果是解决行业问题,重点是通过技术和模式创新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,提升行业整体运作效率。

3.信息系统(平台)是否真实反映了解决方案,案例不要求面面俱到,务求重点突出、有实效。

4.有信息系统(平台)的应用效果及鉴定结果,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,有利于标准化的推进和行业推广。

5.内容真实、具体、完整,文字简洁,格式规范。

六、优秀案例的参评要求

1.案例报送单位的参评系统上线应用(不包括规划中或未完成的),已取得成功经验。

2.案例报送单位可以是产品开发单位,也可以是应用单位。应用案例可以是整体解决方案,也可以是局部应用的解决方案。

3.产品开发单位报送的应用案例要结合应用单位实际应用情况,对产品应用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或其他成果给予明确阐述。

4.案例报送单位应按(附件)要求,于2021年4月10日前,将报送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案例报告,以电子文档(word)的形式报评选办公室。

七、有关活动组织安排

1.本活动的组织单位

主办单位: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

2.相关安排

企业申报时间:2021年1月15日---4月10日

专家评审:评选办公室将严格审查报送资料,并组织专家评审。

本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

3.联系方式

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双营路9号亿达丽泽中心3层317

评选办公室联系人:郑易非  金妲颖

电话:010-83775698/5699  15901277360

传真:010-83775697

E-mail:cflpwlb@cflp.org.cn、710471443@qq.com

附件:1,案例撰写要求

          2,案例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